据2003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统计资料,广安市土地总面积为630140.5733公顷。土地利用结构如下: 农用地516819.1266公顷,占82.02%(其中:耕地300988.3733公顷,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7.77%,园地16604.44公顷,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.64%;林地99880.9333 公顷,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5.85%;其它农用地99345.38公顷, 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5.77%)。
建设用地71074.1466公顷,占11.28%(其中: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62627.6733公顷,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.94%;交通运输用地3485.36公顷,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.55%;水利设施用地4961.1133 公顷, 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.79%)。 未利用地42247.3001公顷,占6.7%(其中:未利用土地27033.08公顷,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.29%;其它土地15214.2201公顷, 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.41%)。
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257537.08公顷(其中:耕地面积239801.9613公顷、园地面积1871.9467公顷、林地面积8782.5534公顷、其它农用地面积7080.6153公顷、畜禽饲养及鱼塘177.9154公顷),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占现有耕地面积300988.3733公顷的79.67%。 |